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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重庆,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:
(一)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,制定完整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;
(2)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;
(三)设立安全管理机构,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;
(四)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;
(五)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,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;
(六)从业人员已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;
(七)依法参加工伤保险,为职工缴纳保险费;
(8)厂房、作业场所及安全设施、设备和工艺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(65126)、标准和程序的要求;
(九)有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,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;
(十)依法进行安全评价;
(十一)有重大危险源的检测、评估、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;
(十二)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、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,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;
(13)法律和(65126)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。需要延长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的,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。